首先叙述本人的做法:想完成某一首曲子时,先仔细研究旋律和指法,并且试着想象作曲者的意思,这样对这首曲子有了大概的认识之后,才用乐曲将所领会到的情境弹奏出来。一面弹,一面再思索曲子的意味和表现的可能性,对尚未决定的运指,参照说明去探求是最好的方法。于是从开始正式练习,到指法和曲子全体的构成观念都已进入脑中,便以像在演奏会的心境和情况来演练,严密审核每个部分,对技巧上难以处理,感情不能表现竟至的小节,特别挑出再行练习,直到可以完全克服困难位置。在不影响原作的构造和意愿的状况下,也可试着改变部分说明和新的可能性。

上述有关完成新曲子的方法,可说是一般演奏家所应该练习的,其中的顺序则常因人而异。现在把更容易了解的一般要点条别于下:

(1)    只以音符作为考虑的对象。

(2)    实际上以乐器将自己所思考的音乐表现出来。

(3)    集中练习技巧上觉得困难之处。

(4)    综合地完成整体练习。

(5)    检讨别的可能性,并彻底的练习最后决定的方法。